【澳門日報消息】電台時事節目《澳門講場》今早邀請嘉賓探討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。《樓宇滲漏水爭議的必要仲裁制度》法案生效後,樓宇滲漏水苦主可向仲裁庭提交專業機構或工程師的檢測報告,提起必要仲裁,包括取代入屋同意,以便入屋檢測及維修。工程師學會副理事長周子鍵表示,樓宇滲漏水的個案各有獨特性,難以標準價或指導價概括,以簡單個案為例,估計檢測收費約三、四千元。具體價格仍需視乎個案的複雜度、檢測方法、所使用的材料或儀器等而定。
周子鍵提到,市場上有不同的計價方法,如以檢測位置數量、工作日數、全包方式計費,建議業主與工程師事先溝通具體的計價方式再進行檢測。如果檢測數量增多形成一定規模,同一大廈多個單位統一委託,又或檢測連同工程進行,檢測費都有可能減少。
土地工務局城市建設廳監察處代處長司徒振銳表示,截至上周,局方共收到30多個專業人士及工程公司表示願意配合仲裁法為市民服務,預計新法九月一日生效後,屆時市民可在工務局、法務局及滲漏水中心網頁查看名單。
至於必要仲裁的機構及仲裁費用等,法務局局長梁穎妍表示,相關法規草擬工作已到尾聲,指定仲裁的機構、仲裁的負擔(費用)等規章,相信很快會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公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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